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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作] 心底裏我懷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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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悠 固定筆手 2015-4-24 21:43:12 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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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銘悠 於 2015-4-26 14:54 編輯

不喜歡你的人,看你全是缺點;喜歡你的人,連缺點都看成優點。我們不需要取悅全世界,只要情人讚好就是了。

記得年青時,那些年的課桌,堆滿了書本和試卷,我埋下頭,卻沒有好好溫習,上堂時把字條傳來傳去給女生,只陶醉於各式各樣的課外活動裏去;走在操場,天很藍,風很清澈,與女同學邊走邊聊,走了一圈又一圈;在走廊樓梯的轉角處,我和擁戴我的女生們熱情地彈結他唱歌,渾然忘我。校園裏的生活簡單,人很單純。一個不經意,一位同學的笑容就成了另一位的整個世界。清純的初戀大多也在這個時期發生。

我其中有一個前度女友,就是差不多在大學畢業時認識的。那時我老早就看穿,我只是她眾多選擇之一個,而不是她唯一獨一的。生活是一場漫長的旅行,年少輕狂,少不免會浪費時間,去和那些不是真命天子的人同行一段路程。男生與女生的交往,在未得到的時候,什麼都可以不介意。一旦得到之後,什麼都有點介意。那時候,我在乎的不是她所說出口的話,而是那些她放在心裏沒有說出口的話。例如我想聽到一句「我愛你」、「我很掛念你」或「我在近日的困境中特別需要你」等等,偏偏她就是不愛說出口。

我認為有三樣東西最考驗愛情:就是距離、時間和親情。有多少愛情,因為異地相隔及距離的遙遠而慢慢變淡,我與那位前度正是如此分開;有多少愛情,因為時間的漫長,不經意的拖延而慢慢消散;有多少愛情,因為親情的干預,要小愛成就大孝,愛情因而無疾而終。我們都知道:是你的,就是你的;越是緊握,越容易失去。曾經我因為她的緣故而傻氣地高呼一句「我會等你」,一句「我等你」,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勇氣。它遠比說「我愛你」三個字,更需要勇氣。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等待,也不是所有人都值得去等待。好一句「我等你」,包含了我很多的無奈、心酸與苦澀。或許是愛不到,或許是不能愛,無論怎樣,「我等你」這個承諾,遠比「我愛你」更為之動容及偉大,可是俗世裏又有多少的愛情能經得起等待之考驗?最後我還是給自己一個時限,時候到了,我就不再等她。

我喜歡用時間、慈悲和用心去看人,而不是用眼睛。我可以放心大膽的讓人愛,是因為真心愛我對我好的人,他們大部份時間都很少會故意地傷害我;可是我卻會小心謹慎地去愛別人,因為愛上一個人,就是等同給了他傷害自己的權力。我曾經押上賭注,今生那麼努力地把最好的給她,因為我知道,下一輩子不一定還能遇見她。刻意去找的東西,往往是找不到的。不想念的人,偏偏又出現在我們面前;似乎天下萬物的​​來和去,人和事的留和走,都有特定的時間。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永遠陪著另一個人,人與人之間無論相聚多久,最後的結局都是分離。不是失去,就是遺忘;不是死別,就是生離。這就是緣份,緣由心生,可以隨遇而安;身無掛慮,可以一切隨緣。

我曾經以為分手很簡單,不過是各走各路,不會再互喚暱稱,不再擁抱,不再親吻。原來愛情,不是離得開,就能不愛;我領略到,原來分手,是要把生命中的某一部份,切割開來,心不能不痛楚,而程度則各有不同;分手的結局也不是誰都可以承受得來,總是免不了要掉下眼淚;閉上眼,我以為自己已不愛她,我以為能忘記;但流下來的眼淚,卻沒有騙到自己。原來不是流出來的眼淚就能挽回已失去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值得我們付出,更不是付出了就可以得著回報。一句再見,我與她就衍生出兩個世界來。

撫心自問,原來心底裏仍是懷念著很多很多:我懷念的是從前和愛人無所不談,一起做夢談夢想;我懷念的是那些一起輕哼唱過的情歌,一起歎著咖啡而談心到天亮的時光;我懷念的是我們緊緊的擁抱及甜蜜熾熱的火吻;我懷念的是她溫熱的雙手以及她最愛塗的香水;我懷念我生日時,她親自下廚烹煮的鮮嫩牛扒與新鮮的灼蝦;我懷念的是節日在海邊一起興奮地放著燦爛的煙花,一起在零晨的黑夜裏觀看燦爛的流星雨;我懷念的是當我挫敗時她給予我無言的撫慰及心靈的觸碰;還有我懷念的是她和我分手以後,我還是有再愛她的衝動。曾幾何時,我每晚仍然想重按那個熟識的手機號碼。我明白,我知道這些種種愛的片段經已過去,不會重來,應該好好放下。可是回憶永遠都在,別人無法奪去,除非自己忘記。當我一個人孤單的時候,在燈火闌珊處,我偶然仍會想起這些。

從前因為她,我每天很晚入睡,只為了等她,和她聊聊;因為她,我會時不時拿起手機,看看有沒有她的短訊;因為她,我會莫名的生氣,莫名的無理取鬧;因為她,我變得很糾結,變得不知如何是好。她的一句話可以改變我一天的心情,她的一條短訊可以左右我一天的情緒。這一切都只是因為那個她。

不知道為什麼我是有意無意的不想忘記她,就算一分鐘之後就是世界末日,我也想這個人永遠留在我的心裡面,直到末日的最後一秒。雖然我們相處的時日不長,但是發生的事情實在太多了,我們互相開心過、關心過,傷心過,也分開過,甚至一起面對過生與死,但偏偏她卻沒有好好珍惜。我好想她實實在在的明白:我十分愛她!曾經,想給她全世界;曾經,用盡所有的勇敢去愛;曾經,什麼都不用在乎;曾經,遍體鱗傷也沒關係。因為一輩子,我只想這樣愛一個人。

我與她失去了緣份,分開了,即使我們在同一個​​城市裡也不會輕易碰到,這一次轉身就意味著是一輩子的了。我試著忘記,說到忘記,「忘」字其實很有意思的;「忘」字上面是個「亡」,下面是個「心」。想要徹底忘記誰,只有死了心,才忘得了。想到這裡,我才發現:我廝守的不過是一段回憶,而我愛著的也只不過是活在回憶中的那個人。或許記憶裡的故事有多麼的美好動聽,現在當我每一次聽海望海的時候,回憶最多的只有是曾經,是曾經的擁有;然而,當內心離開相依相戀的時光,走進忙碌繁華的城市去,每到夜欄人靜的時候,心底裡仍是或多或少的帶著一些無法解開的愁結。

其實一切,一切都早已物是人非,一切都回不去,我開始懂了。七年,可以徹底忘記一個人。科學家說,不管有多麼深刻的傷痛,只需要七年時間都會自動痊癒,因為七年的時間我們的身體可以把全身的細胞都更換掉一次,一個個舊細胞都退掉,都消失了,我只要每一天都堅持,都是一種進步,每過一天,那些想念她的細胞就會死掉一些,總有一天,會徹底變得乾乾淨淨的。更何況總有一天,我相信我會遇上那麼樣的一個人:她會害怕失去我,她會讓我的歡笑和淚水都變得很有意義;她善待我,把我當成生命中最重要的那個。到那時候,我絕不允許任何人,搶走我親愛的。

說個秘密:只有海浪知道,我曾經對著浪花呼喊,我想要的,不過是一個不管​​多難卻始終如一都會在我身邊的人,而那境界就是幸福。


銘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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