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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界Gossip] [轉載] 網路寫手曝行業內幕 每年僅10人能成百萬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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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雪 超級版主 2009-9-5 21:12:43 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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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網路寫手曝行業內幕網路寫手:男人比女人賺錢

    71萬寫手中,每年只有10人能成百萬富翁

    網路寫手必須對讀者“言聽計從”

    網路寫作圈中也有“潛規則”


    古語雲:書中自有黃金屋。當下,寫網路小說儼然成為“一夜暴富”的神話。

    8月17日,南方人物週刊以《寫小說,賺大錢》做了一期封面人物,攪得很多人“春心大動”:這些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只要坐在家裏動動筆,就動輒年收入上百萬元。

    中國最大的網路小說網站“起點中文網”宣稱,該網站已誕生十位年薪過百萬的網路作家,年收入十萬以上的則有近百位。

    杭州不缺乏這樣的實例。2009年7月,杭州本土作家“南派三叔”的網路小說《盜墓筆記5》僅線下銷量就佔據全國圖書排行榜第二名。

    這是一個巨大的誘惑。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加入了這個隊伍。業內人士估計,在校大學生已佔網路寫手總量的50%以上。杭城幾乎各大高校都暗藏一批筆耕不輟的年輕人。退學寫作、專職寫作的學生屢見不鮮。網路文學儼然進入了一個黃金年代。

    真的是這樣嗎?

    A 110和71萬的數字遊戲


    陸琪住在大關。他一般早上十點鐘起床,悠閒地用新買的茶具泡一杯功夫茶,然後根據心情在兩間書房中選一間,打開電腦碼字。

    這是一名80後,畢業于浙江傳媒學院。大學畢業後他曾經創辦過一家廣告公司,失敗後,就瞄準了網路寫作。

    2004 年,在網上寫了2個月後,他的小說被放置在網站“VIP欄”裏。想繼續看他小說的人,都要給他付錢。結果是:第一個月他拿到了幾千元;第二年,他拿到了 10萬。現在他已經寫了4本網路小說,新作《潛伏在辦公室》進入噹噹網小說類月度銷量前三,年收入超過200萬。

    然而在這個城市最東面的大學城裏,中文專業的大四學生王進(化名)卻剛剛被拒在暢銷網路作家的門外。起點中文網的編輯婉轉地勸他放棄繼續更新已經超過10萬字的小說,因為點擊率不到100萬,網友推薦不到5萬,VIP訂閱也不到300。就在兩個星期前,王進還在為小說被設為收費章節高興得抓狂。

    整整兩個月來,他每天花六個小時碼字,三個小時找讀者求票、求朋友刷點擊率的努力,徹底失去意義。即便是這樣,王進已經是同校近30位網路寫手中離成功最近的一個。

    因為收購了起點中文網、紅袖添香和晉江三大網站,盛大文學一躍成為中國網路小說的龍頭老大。有消息說,三大網站共擁有71萬作者。其CEO侯小強對外宣稱,每年生產年收入百萬以上作家10個,年收入十萬以上作家近百個。

    可在杭州,像陸琪這樣已經小有名氣的網路作家扳著手指就能數得過來,更多的人只是盛大文學對外宣傳的71萬作者中無足輕重的一個。他們沒日沒夜寫的小說,大多時候被淹沒在每天更新的3000萬文字中。

    王進就這樣被劃入了這71萬網路寫手的全集中,但被排除在110個富翁的子集外。110:710000,這場數字遊戲的概率很低,他贏不了。

    B  2分錢堆砌出的大蛋糕

    如果說十年前“痞子蔡”的《第一次親密接觸》讓人們突然看到了網路小說的經濟價值,那麼懂得持續利用這一經濟價值進行商業操作的,無疑是起點中文網。

    2003年10月10日,起點中文網推出了VIP閱讀收費制度。網路寫手在起點註冊之後開始陸續上傳自己的小說,一旦小說的點擊率和推薦量超過一定標準,就會被設為收費章節。讀者要想再往下讀,就必須按每千字2~3分錢付費。網站和寫手按一定比例分成。

    這一商業操作模式,使得網路小說有利可圖。可一個網路寫手通常每天能寫8000-10000字,假設他的小說訂閱量超過2萬人,那麼他的月收入可能接近10萬元!

    如果小說還能爬上排行榜,有可能被出版商看中。此外,盛大文學還出售原創小說影視改編權和網路遊戲改編權,售價幾萬至幾百萬不等。

    就如陳天橋當初找到了遊戲網站的贏利方式一樣,起點中文網的發明也迅速推進了網路文學產業的發展。正是這區區兩分錢,讓許多網路寫手發現,原來單純的興趣也可以演變成一項謀生手段。

    C利益圈中的生存潛規則

    面對這樣一塊新鮮的大蛋糕,很多人動心了。

    想拿到錢的前提是,如何能讓自己的網路小說暢銷?

    已有多本成功之作的杭州寫手史文龍(化名),較早摸清了“市場規律”。

    “我寫的第一本是奇幻小說,但編輯告訴我,文筆可以,故事要改。第二本,我就寫娛樂圈的艷情故事,拿各個明星說事。然後我就賺錢了。”

    他說,寫網路小說與寫傳統小說是完全不同的套路。

    首先,“必須要降下身份,不要再想著文學,只想故事怎麼吸引人。暴力是需要的,偶爾還要打打色情的擦邊球。”在內容的選擇上,要更偏向於仙俠、異能、遊戲、玄幻這類題材,歷史、盜墓一類的亦可,當然這屬於“必須冒一定風險、靠一點運氣的高層次網路小說。”

    其次,在小說章節末尾要添加“求票”、“各位讀者大大”、“跪求”等字眼,這就和求人、找工作、找項目沒什麼兩樣。

    再者,最重要的一條,網路寫手要想賺錢,必須對讀者“言聽計從”。史文龍的故事中曾出現了一個男配角,性格讓讀者難以接受,在各種讀者的留言斥責中,該男配角第二天就死於非命了。

    當然,僅僅這樣還不夠。史文龍還得和編輯、槍手團隊、刷票公司全力配合。“和編輯搞好關係,你的小說就能在首頁的各種推薦榜多待點時間。為保持更新速度,成名作家也會找槍手替自己寫,槍手拿分成。刷票公司的業務一直很好,但是不能做得太囂張,大家心知肚明就行。”

    只有學會這一切,一名年薪過十萬的網路寫手才算有點譜。至於最終能不能成,那“只能看人品了。”

    此外,陸琪還補充了另一點要訣:速度。和陸琪聊天時就發現他的語速非常快。“一般我們每天都要寫10000字左右,產量高的人能寫到15000字。”這意味著他每天必須持續寫8小時以上。有寫手描述自己的生活為:“每天醒了就寫,寫累了就吃,吃完了再寫,寫不下去就想後面的情節。做夢都是故事。”

    有人給網路小說的成功要素排名:市場、人脈、構思、速度,文筆排在最末一位。

    史文龍調侃說:“如果金庸、古龍寫網路小說,肯定賺不到錢的。金庸的情節不夠爽快,古龍更新不夠及時,還經常挖坑(指寫書寫到一半就不寫了),他們都要被現在的網路小說讀者罵的。”

    D“槍手”的未來

    令人憂心


    首任盛大文學研究所所長、杭州市作協秘書長夏烈說,和早期安妮寶貝等混跡在榕樹下的純文學作家不同,新一代的網路寫手大多是奔著稿費而來。

    他們的最大特徵是:完全按照讀者的要求寫作。

    “傳統作家是用小說引領市場;網路寫手是用小說迎合市場。”史文龍說,“在我現在這個階段,就是靠滿足讀者的慾望來賺錢。說得再白點兒,我們就是市場的‘槍手’。”

    但“槍手”的生涯,不都是完美的。

    陸琪的一位朋友,寫了第一本網路小說後,大賣,一年賺了10多萬,於是毅然辭職購房成家,準備靠寫書謀生。但是第二本、第三本新書都紅不起來,沒人訂閱,於是他只能回頭續寫第一本書。現在已經寫了600萬字了,依然不敢停止更新,每天挖空心思往下湊情節。“其實他也煩了,但沒辦法,每個月都要還房貸呀!”

    陸琪自嘲說,像他們這樣的人,大學一畢業就幹這行了,沒有在社會上工作的經驗,除了碼字,不會幹別的了。

    夏烈擔心的正是這一點。“盛大創造了網路寫作的價值和新的模式,讓網路作家感覺這是他們最嚮往的。但接下來的關鍵是,現在的繁華是靠網路公司的能量做出來的,網路公司能走多遠,就意味著網路文學能走多遠。這肯定會出問題。每個網路寫手都應該更理智地考慮自己的寫作前途和階段性的策略。”

    ●網路寫手:男人比女人賺錢

    網路小說界有個奇怪的現象:男寫手比女寫手更賺錢。對此業內人士也說不出所以然。夏烈認為這可能和起點網運營得比較好有關,而起點網最初就是一個“男人小說網”,以玄幻、武俠小說為主。另一種說法是,這也許和男人比較大方有關。一般他們愛看的玄幻類作品,寫手大多是男的。

    ●網路小說觀後感

    一位網路小說迷如此形容:看時很輕鬆(沒有大道理),看過記不住(許多小說題材、情節容易混淆),看後不回頭(不會再看第二遍)。

    ●網路寫手生命期:2~3年

    根據夏烈和杭城網路寫手的說法,如果不轉到傳統出版行業,那麼多數網路寫手即使走紅,生命期也只有2-3年,比明星短得多。

    ●杭州部分知名網路寫手

    滄月——畢業于浙江大學建築系。作品有:《血薇》、《荒原雪》等。

    南派三叔——自由職業,作品有《盜墓筆記》系列。

    曹三公子——畢業于浙大,是最受讀者歡迎的網路歷史作家之一。

    燕壘生——杭州臨平人。最喜歡古體詩詞,作品多為奇幻、武俠和科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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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http://big5.ce.cn/xwzx/shgj/gdxw ... 0904_19941261.shtml

[ 本帖最後由 心雪 於 2009-9-5 21:15 編輯 ]





「寫手」,而不是「作家」,聽起來像「打手」之類的職業。
文學寫作,需要和讀者溝通,但不等於要取悅讀者而對之言聽計從,不然這根本就是對文學的貶低。
我彷彿在閱讀一篇關於以文字為商品的商人其營商策略及業績的報告。
可是若不能靠文字來吃飯,那文字只能是吃飽飯沒事做的興趣。那麼文字就註定只能活於掌握它的小圈子中,不能普及,也意味著發展進程很有限。
不是不能靠文字來吃飯,而是靠甚麼文字來吃飯。我認為,對於某些人來說,文字就是吃飽飯沒事做的興趣,而且我不認為人們先滿足自己的生理需要(吃飽飯)再去進行自己的興趣本身有甚麼問題。而這個對待文學的其中一種態度並沒有限制文學。文學的普及與否很在乎大眾的審美趣味及思考層次,在歷史中亦鮮有文學普及的例子,這也許是文學的命運,但依然無損那些真正熱衷於文學的人的努力。
我想,
文學, 不是賺錢, 也不是一定不能賺錢.
如此說有點玄, 也有點無謂.
文學是藝術的一種, 藝術的特性, 文學也有.
文學有深, 有淺.
文學有流行, 也有不流行.
文學不必是深的, 也正如藝術不必是深的.
文學上, 有人濫寫, 賺了錢.
正如流行音樂, 濫歌, 賺了錢.
文學, 正如藝術, 有多種多樣. 深淺, 好壞, 是人的性格的展現, 是社會時代的展現, 是做出來被人品評的東西.
想欺世盜名的, 可以寫; 想永垂不朽的, 也可以寫.
寫作, 是人存在的表現的一種. 這就應該(可能)多種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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