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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角落] 殘食迴轉受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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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元老筆手 2016-1-6 18:50:00 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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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食迴轉受施.jpg

殘食迴轉受施
昨天戒律堂講僧侶吃飯一些規條,
其中有幾項十分有趣,
例如我們時常上館子吃完飯,
很多時都會轉去另一間甜品點吃糖水,
但如果我們請法師吃午餐,
除了要在正午前吃完,
也不能轉去另一間店吃甜品,
因為僧侶們有一進食規則叫「聚落間淨」,
規定了吃飯只能在一個地方吃完,
不能改地點再戰。
所以,
你要請法師食隔壁間糖水店,
就只能過去買外賣回來給法師吃。
假如吃完飯後,
法師說了「我飽了。」
或「我吃完了。」,
或起身離座,
你就連買外賣回來都不行了。
不過,
又沒有「法律罅」可取巧?
有!
有一個叫「殘食法」,
本來,
殘食,
是指別人吃過的食物,
又叫「觸食」,
即是廣東人講的食人口水尾,
在印度是一個低等人的行為。
不過,
我們偉大的母親時常吃家人食剩的餸頭餸尾,
是因為不想浪費食物,
是一種節儉美德。
所以,
法師剛食飽離座,
你說:「法師,吃過糖水再走。」
不為食的法師會守法婉拒,
但饞嘴的法師就為難了,
想吃但不敢犯戒。
如果你明白「殘食法」,
就可以看看另一個還在吃的法師,
將買回來的糖水給他先嚐一口,
剩下來的糖水就可以給已離座的法師吃了。
當然,
僧侶的規矩他們最熟悉,
知道出到「殘食法」,
就知是甚麼回事,
受托人大多輕輕象徵式沾一小口,
便將「餘物」送回同伴手中,
真是個施受之間,
三輪體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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