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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1# 崑南
關於魔幻小說是否兒童文學,首先要介定兒童的定義,在香港法例及政府的定義,凡十六歲以下,1歲以上均是兒童;在突破等出版社介家兒童及青少年讀物,2-12歲為兒童,13-16歲為青少年;在中文文學創作獎中兒童故事的對象年齡為8-12歲( 如沒記錯),由此可見兒童的年齡介定甚為廣泛,可分為法定及約定俗成。
有關兒童文學的家義可參考維基百科:
"兒童文學的範疇
兒童文學通常由成人所編著,深層動機可以說是重造童年或教育兒童,許多兒童文學也會改編自成人文學作品作。由兒童自行創作也雖可廣泛包含在內,但因兒童創作常流於鴨塗或不合藝術,仍須由成人鑑定是否為具文學價值。
西方在近代有《羅賓漢》、《圓桌武士》等向兒童灌輸正確價值觀的故事讀物,但這兩本故事書,都是從成年人的文學作品裏面濃縮出來。第一本真正針對兒童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是 1744年,由John Newbery出版的「A Little Pretty Pocket-Book」。
中國古時有為兒童寫的童蒙作品,到了民國時期的《稻草人》才出現中國第一本針對兒童編寫的兒童文學作品。
現時出版界普遍根據年齡劃分兒童文學的類別,這個分類亦與皮亞傑有關兒童成長發展的理論相吻合。這幾個類別分別如下:
0-5 歲的學前兒童
5-8 歲的初年級小學讀者
8-11 歲的高年級小學讀者
11-13 歲的初中讀者 (英語稱之為「Pre-teen」)
13-15 歲的青春期讀者
對於學前兒童,圖畫故事書對他們非常適合,因為故事的每一頁都有小量文字配襯著圖畫,使兒童不用明白文字的內容亦可以理解。在西方,圖畫故事書是課室裡導讀課的好幫手。
另外,兒歌和兒童戲曲、少年小說都可廣義的列入兒童文學的範圍,但單純的兒歌旋律(如:嬰兒催眠曲)或表演舞蹈不在文學範疇。
16至19歲的讀者一般被稱呼作「年青的成人」(Young Adult),他們的年歲已超越了兒童文學的範疇。然而,這個年紀的青成人的特有問題,在今時今日的社會已慢慢開始在青春期讀者群的生活裡出現:戀愛、欺凌、濫用藥物、自殺、身份認同等問題現在也成為了以青春期讀者為對象的兒童文學題材。香港作家君比的《叛逆歲月》系列戶品就是這類型作品當中很受學生歡迎的一種。而日本以似漫畫包裝的輕小說,又是一類試圖把習慣了圖像思考的青少年讀者,拉回成年人抽象思考的作品。"
http://zh.wikipedia.org/zh-hk/%E ... 5%E6%96%87%E5%AD%B8
另外,兒童文學在37屆青年文學獎中,(忘是她是二位評判中的誰),潘明珠說只要包括上記述的特質中約三項已是,她更說魔幻小說如HARRY POTTER也是兒童文學。
"兒童文學的概念定位
司徒秀薇在《怎樣指導初小學生的閱讀》一書裡指出:兒童的行為均以「追尋快樂,減少痛苦」為原則。如果在他的經驗中,覺得看書或聽故事是一件享受的事,他會將它們與積極的感受連成一片。因此,兒童文學的最基本原則,在於可以導引兒童享受閱讀的過程,否則,一本書的內容不管怎樣好,如果不能引起兒童的閱讀興趣,也是失敗之作。 簡單而言,好的兒童文學該符合以下概念: 1)有大量高潮吸引兒童閱讀,避免過長的描述 2)人物角色鮮明,並有突出的故事骨幹 3)有教育意義
[編輯] 兒童文學的可讀性特徵
可讀性,狹義的界定,是指容易被瞭解的程度。 根據辛普森(E.Simpson)在World Book Encyclopedia「可讀性公式」一節中,歸納了六個影響可讀性的重要因素: 1.句子的平均字數。 2.常用字的多寡。 3.字彙的平均音節數。 4.長而複雜的句子數。 5.抽象觀念的多寡。 6.人稱代名詞的使用。
以針對兒童的興趣與教育並重為特徵,由於某些兒童文學具啟發性與教育性,成人也適合閱讀。"
http://zh.wikipedia.org/zh-hk/%E ... 5%E6%96%87%E5%AD%B8
http://www.hongkongwriters.hk/node/47
另外,不少人也指出"中國的蒲松齡在1766年他所出版的《聊齋誌異》中也收集了許多童話故事" ,由此可見,只要意識正面,充滿童心,語言淺白活潑,有幻想力及吸引兒童閱讀,在廣義上也是兒童文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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