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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剪貼] 法乎情:正常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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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松進 投稿魔人 2012-7-14 11:25:09 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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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黃松進 於 2012-7-27 13:21 編輯

法乎情:正常辯論 (轉載自爽報)

立法會審議《公司條例草案》,九百零九條條文加十個附表。早前立法會審議出缺機制草案,只有一條實質條文,也被「拉布」超過一百小時;今次「拉布三子」繼續重施故技,實在輕而易舉,有法律背景者只要稍作準備,相信拉足一年也毫無困難!
《公司條例草案》最具爭議部份,是第三九九條有關核數師刑責,各黨派踴躍發言,一洗之前「拉布三子」為講而講膚淺無聊,立法會總算暫時恢復較正常運作。
經歷美國多宗轟動上市公司倒閉案例,先進國家紛紛收緊監管制度。英國也早在零六年引進一系列核數師制度改革。
按香港現行公司法,核數師大體上有權無責。新草案較具體列明核數師職責,包括必須提供對公司財務報表、董事報告等所作意見,一旦財務報表與有關會計紀錄有重要不吻合;或核數師沒有被提供進行審計工作必需及重要文件或解釋,則負責審議核數師必須在其報告內說明,否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
為進一步確保投資者、借貸人及供應商等債權人利益,加強監管核數師責任,本無可厚非,惟規管範圍(只負責簽署報告核數師,還是包括有份負責核數下屬);及所需犯事意圖(明知故犯才犯法;還是罔顧後果已經足夠),卻引起劇烈辯論。
不論最終投票結果如何,起碼是一場真正及較有意義辯論。

謝偉俊
逢星期四、五





哈,哈,這個做法相信是香港政客特有的智慧,是全世界的第一的政治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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