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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讀者同感和共鳴,藝術性就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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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魏博士鵬展在他近日所發表的〈文學的共鳴 ──人與人的深情〉一文中提出「文學作品能寫出人與人的深情,引起讀者同感和共鳴,藝術性就高了」這個論點,本人特意在網上馬馬虎虎的找來有關「藝術性」一詞的定義,跟有興趣的朋友分享分享:

何謂藝術性?(原載1993,11 『ARTIMA』,陳才崑撰「藝術家在文明中的定位」引文,再修正闡發)

藝術性其實是很像禪案的,說一物即不中,因為它變動不已,不宜說死,以下僅供收藏上的參考。

一,自我目的性:創作必須基於自我目的性,亦即旨在表現自我,非為特定實用目的。
二,精神創造性:作品必須蘊含創造精神,亦即屬於精神性的創造。
三,形象創造性:作品係創造的形象化,亦即作品必須具有形象性(例如:可供展覽、觀賞、演出等),哪怕是行為、動作亦在內。
四,技巧深蘊性:技巧要有深蘊(富有深義),技巧旨在貼切地彰顯主題精神。
五,精神完整性:作品的精神必須具有完整性、整體性。
六,協作轉化性:作品中創作者的感覺與精神必須密切協調,於是予人「入魂」之感(彷彿有生命)。亦即作品是創作者的思想、精神、心理、感情等協作轉化下的高度結晶(或曰分身)。


我想問,藝術性跟深情、同感和共嗚有啥關係呢?





曲高和寡  講完
Matthew 版主 2012-11-28 18:32:48
地毯
只是想問,如果一坨屎引起許多人共鳴,它是不是很有藝術性。
曲高和寡,那是觀者水平未及,還是創作者藝術性太高的問題?依我看,都不是問題,沒那麼大的頭別戴那麼大的帽,不懂又不想學,那別碰就是了
本文章最後由 栩晉 於 2013-3-4 09:40 編輯

回覆 不清不清 的文章

小弟以為魏兄之言雖有所偏頗 然亦有其合理處
觀乎魏兄簡介 曾言:「我以同情和共鳴的心看世界,希望作品能增進人與人之間心靈的感通。」
由此可見, 魏兄為文為詩的目的是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心靈交流,
因此他將同感和共鳴視作文學作品的評判原則 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
此外, 不清兄所列六點 無一不是文學作品的構成原素和評判準則
但這都是就作品本身而言 它畢竟忽略了讀者參予這原素
以陶潛為例 終其一生鬱鬱不得志 在讀者的層面是較不得人心的
但在其死後卻大放異彩 遠勝得令英俊 這正是引證了不清兄所言
文章本身與是否能感動讀者無關
話雖如此 我們亦不能忽略
能感動讀者的文章 在某程度上是更適合讀者觀賞 畢竟學歷有限
斷不能要求共榮共辱 而且雅俗共賞才是文學
再以陶潛為例 他的文章死後才被欣賞和接受 及後才被加以研究和模仿 藝術性才被發掘出來
因此魏兄以同情 共鳴為標的 亦有其合理處
其實 魏兄與不清兄的觀點就像 伯樂(被共鳴的讀者)與千里馬(高藝術性的文章)的關係
魏兄以為「世有伯樂 然後有千里馬」
不清兄則主張「山不在高 有仙則名」
兩者一體兩面 俱為文壇至理
只是作為旁觀者 小弟亦有瀏覽魏兄的個人網誌
他追求表現和揚名的心 實在過於熱熾
如能表現更加謙厚 將能更清晰展露其胸襟和才華
還望不清兄與魏兄海涵
栩晉的說法和行文都很仔細。厲害。

點評

是,所以我不敢多言,讀就是  發表於 2013-3-4 14:11
熒惑兄(姊?如錯  , 請諒!)
小弟萬不敢當, 只是希望多與大家交流討論
如有任何冒犯 還請見諒及指正

點評

佩服你的熱心和能力,多發評論文章,就是讀者之福了  發表於 2013-3-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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