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一開始就以二元優劣的態度劃分雅俗,我不苟同。通俗性與文學性並不是截然對立或互相反證的。"
我想之所以出現雅俗文學之分, 首先是要同時存在三個定義, 就係雅, 俗, 文學, 或者四種, 雅, 俗, 文, 學.
由於文學, 或文, 學, 這一個或兩個定義, 現時未定好. 我們為了分析雅俗的問題, 先假設文學的定義存在, 但不下定義. 而只分析雅和俗. 而我則認為, 雅和俗是不存在的.
如果有一個人, 自稱或有人稱他為雅人, 但這位雅人, 又鄙視俗人, 看不起俗人的種種, 不肯融入俗世, 亦不干涉俗世(若有限制俗人進入"雅", 則除了此行為)的事, 他一面說俗世惡劣, 俗世的人痛苦, 自己高尚無比, 但另一方面, 又不肯融入俗世以改善它. 而且, 他一方面不融入俗世, 不探討俗世, 不去了解俗世, 而另一方面又說自己知道俗世惡劣. 更甚者甚至去打壓俗世的人, 將俗世的人永遠壓在他所定義的俗世之中. 這個人還是一個雅人嗎?
另外一個人, 則從來沒有想過這個世界, 有高雅低俗之分, 他每天只營營役役, 為全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 作出改善, 他甚至不顧自己的損失, 進入每一個角落去了解這個世界, 去經歷, 觀察, 思考, 試圖去呈現這個世界的真實, 而且試圖作出改善. 這個人比上面所說的人, 誰比較雅?
如果一個人真的是雅, 他的思想裡跟本沒有俗. 如果一個人的思想中, 仍然有俗的劃分, 他就不屬於雅. 如果要用比喻(雖然比喻往往不準確), 就像我們在地球裡面, 有上下之分, 但如果我們在地球的某處, 一直向上(這裡是指在地球中定義的上), 進入宇宙之後, 便沒有上下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