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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一言 2017-11-9 19:24
信仰有礙自由 張三一言 【信仰迷信一體二名:褒稱信仰,貶稱迷信。信仰迷信有礙自由。】 信仰迷信對自由有害還是有利? 信仰迷信有礙自由 舉三點說明信仰和迷信有礙自由: 其一,信仰迷信的對象可以是神、是人、是觀念價值、是主義思想理論。人類思維現象證明,信仰迷信的對象極難改變;或者說,一個人選定了信仰迷信對象,就極難另選信仰迷信對象,即是失去了再選擇另一信仰和迷信的自由。 其二,不論信仰還是迷信,都不需經驗、事實證實、不需要理性、不加分析論證而相信;信仰和迷信都是盲目地信。一個盲信的人,根本就喪失了另選其它信仰迷信的能力,即是喪失再選的自由。 其三,信仰迷信是一種偏愛選擇、固执信任,把信仰迷信對象奉为自己的行为準则。有多少人有改變自己行為準則的能力?沒有,就是喪失了改變信仰迷信對象的自由。 從以上三點看,信仰或迷信是盲目的,盲目會導人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信仰迷信令人喪失了再選擇的自由。 可見信仰迷信有礙自由。 沒有信仰迷信自由民主之說 有人說,你們信仰迷信自由民主,我們信仰迷信耶穌天主;彼此彼此,打和。 張三回答:沒有信仰迷信自由民主之說 人們相信自由民主人權,不能叫做信仰,即使信得很真誠堅定,都不能叫做信仰。 為甚麼這樣說? 其一,相信民主,是信一個觀點、道理;然而,眾所週知,觀點隨人而異,道理可以修正;一個人的觀念也會跟隨時間改變。 觀點和道理都不是固定不變的,人們不可能信仰迷信變化無常對象或事理;所以,人們不會信仰迷信自由民主。 神是超凡、萬能、永恆、偉大正確的,人們對一個超凡之神,要麼不信,一信則必然是信仰和迷信。所以,有信仰迷信神之說,沒有信仰迷信自由民主之說。 其二,作為權力和權利,民主是人民的目的,作為手段,民主是服務人民的工具;其本質是“民是主”。作為主人的民,不會崇拜、信仰、迷信他所追求的目的和為他服務手段。 在宗教中,神永遠是人之主,人永遠是馴服於神的奴。拜倒在神腳下的奴,焉能不相信到信仰迷信程度? 所以,只有信仰迷信宗教神的道理和事實,沒有信仰迷信自由道理和事實。 從上面兩點界定,徐水良說:“自由化民主化與信仰化成反比,與去信仰化成正比。”有道理。 信仰迷信的盲目性不會因為所信對象不同而改變 有人說,信仰有不同的品質,因而有高低、優劣、正邪、善惡之別。 把信仰分等級,多是信仰者自造理由抬高身份之作。這一說法言外之意是:我信仰的是高優正善之教,你信的是低劣邪惡之教。 是宗教、理論、意識型態歧視的表現。 凡是信仰都俱有同一品質:迷信,沒有高低之分。 但是,把眼光投放於世界,會發現不同的信仰迷信,不同的宗教,各自起着不同的作用高低、優劣、正邪、善惡的作用。都是盲目信仰迷信,却表現出優劣不同。 同時信仰迷信,佛教信佛主、道教信太上老君、基督教信天主耶穌,有其高、優、正、善的表現; ISIS 的原教旨是如假包換的低、劣、邪、惡。 但是,並不會因為信仰迷信對象高、優、正、善,增添信仰迷信本身的正當性。 為何食牛扒者易民主? 有人論證基督教可以產生民主:三十個基督教徒到美洲建立了世界一流民主強國美國。 我這樣回答:三十個人因為食牛扒,所以到美洲建立了美國;一個人因火食紅燒豬肉,所以建立了東方極權大國…自由民主的美國因為食牛扒而生,今天中國因食紅燒豬肉而生。 顯然,基督徒建立民主美國論,是把兩個非因果關係的事物當成因果關係。 美國民主不是因為有基督教才出現,而是由美國當時政治思想、政治現實決定。 軟力量方面的政治思想條件。 1775-1783 年是在法國大革命前夕,歐洲瀰漫着後來法國革命完整表達出來的自由平等博愛思潮。美洲獨立是在這一思潮籠罩下展開的。 硬力量方面的政治權力結構。 是因為美國當時存在 13 個政治地位平等的洲,各洲沒有出現政治權力爭霸戰,沒有吞掉對方的意圖;倒是出現了共同抗稅維護權益的需要;例如 1760 年代的抗稅運動。 美國在這十三個洲互不能吞併、也不願吞併對方政治實情下,各洲以獨立自主身份參加 1775-1783 年美國制憲會議;這個會議談出一個美國。 可見,美洲建立民主強國之因非基督教,而是民主意識型態和權力結構狀態。 信仰迷信反理性 信仰迷信的一個實質特點是非理性、拒理性、反理性。理性一旦進入,宗教即無立銳之地。沒有理性的信仰迷信是盲信;所有宗教信仰迷信都是盲信。盲信者很難從既信中自拔,只能在既有信仰迷信中沉迷、沉淪。沉迷者、沉淪者必然遠離自由,與自由無緣。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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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天地間沒有不是迷信的信仰
張三一言 2017-11-8 10:33
天地間沒有不是迷信的信仰 張三一言 【天地間沒有不是迷信的信仰;有迷信就有宗教,沒有迷信,宗教歸零】 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是不是所有印度宗教都是迷信?” 問題概念不清。 宗教不等同迷信,兩者概念不同。宗教是 人与超自然關係中產生的 一種人生觀念等的思想意識;宗教是迷信者的對象;信仰或迷信都是信宗教者宗教感情表達的情狀。“信教”中的信仰或迷信是同一事理不同名稱;只是基於褒貶需要而分開的名稱。 張三在《信仰和迷信》短文中說過:信仰與迷信是同一事理兩種說法:褒說是信仰,貶說是迷信。在此,而要強調:“天地間沒有不是迷信的信仰”。 有一些人自以為他信宗教是信仰,中國人燒香拜神祭鬼拜祖先是迷信。於是,找出了信仰和迷信不同的理由。 舉例說之。 有人見字解字說,素樸、迷迷糊糊的信仰,即是迷信。 張三也可以用同一方法說:見在高位者仰視生敬畏而信之,且深信不疑,叫信仰。 請問兩者有甚麼不同? 所以張三的結論是信仰即迷信,迷信即信仰;起碼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宗教產生的根本原因是“弱者望強者打求”。古人面對變化多端強大無比深不可測的大自然,全然無能為力,是十足弱者;於是,思維邏輯導致人們視大自然是一種超然力量主導,這主導者就是神。 人為安全、幸福、理想願望,又不俱備實現能力,於是自然而然地求助超凡之神。凡人求助超凡之神,就是宗教。不管這宗教是表現在民初之所謂迷信,還是表現在今天的所謂信仰,它們的共同實質就是求助超凡力量:神。 一個弱者對超強之主 ( 神 ) 必然信之,且信得入迷不疑。不論是信仰還是迷信都由此產生;迷信信仰由同一因由產生。把這一種對神之信組建成有形的教會,教徒之信叫做信仰;這信仰是建構狀態的迷信。歸根究底,信仰終歸是迷信。 在這同一類敬而信之之中,有多種多樣的模式,其中有一類的表現成西方宗教模式,例如基督教,其教徒信信教被褒稱為信仰。 另一類表現成為中國民間,中國人信神信仙信鬼,西方宗教信仰者們說,這一類信教都是不知不覺而迷迷糊糊所引起的,沒有透過理性的思辨、分析、批判,而發生的信仰固然是迷信,是非理性的;西方教信仰者說這是愚夫愚婦對對神鬼的迷信,於是,中國人的民間宗教信仰被貶稱為迷信。 一些所謂宗教信仰者強行解釋,他們信教,是經過理性的思辨、分析、批判而產生的即不是迷信的宗教。所以,他們信宗教不是迷信。這是信口雌黃。 “ 童貞女 馬利亞 受 聖靈 感孕,生下耶穌 。 ” 是經過理性的思辨、分析、批判而產生結論?請問,用甚麼邏輯道理常識思辨、分析出童貞之女不交配而懷孕成母? 明明是拿一本古代神話集當神旨,是百分之一百的迷信,還說是經過理性的思辨、分析、批判而產生結論! 其實,只要加以“聖化”,中國的山海經、西遊記、封神榜都可以作為中國人的聖經。事實是,中國的“神經”沒有成為類似西方的聖經,足見中國人比西方人不迷信。 為甚麼西方一本古神話集會成聖經,而中國多本古今神話集不會變成中國人的聖經?有人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因為西方是一神教,中國和東方是多神教;而且,西方之人神是絕然異質的,而中國之人與神是可以交流轉變的。中國人得道可升仙,而且是雞犬升天,人可變妖變精變怪變神;神可下凡變人;仙女下凡嫁凡男,是為人人樂道的故事。 說到底中國之神之仙之妖之怪之鬼比西方之神更有人性味。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結論:天地間沒有不是迷信的信仰。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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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一言 2017-11-7 17:58
信仰和迷信 張三一言 甚麼是信仰?甚麼是迷信? 最簡單、最實事求是的回答是: 我信我的宗教叫信仰; 你信你的宗教叫迷信。 褒性說法是信仰;貶性說法是迷信 信仰迷信是同一事實兩種叫法:褒性說法是信仰;貶性說法是迷信。 不過詞源、字典還是有它固定意思。所以,可以從詞源、字典釐清相信、迷信、信仰的概念。 相信:認定真實可靠,確認可以信任依賴。例如,相信 1+1=2 ; 2-1=1 。 信仰和迷信:相信有神、相信有超乎常人的偉人能人高人、相信有偉大思想;對之信奉、崇奉、尊奉;而且信得絕對,信得入迷,絕不起異心。褒稱這種相信叫信仰,貶稱這種相信叫迷信。 有人大不以為然,說宗教信仰和迷信有區別。他們說:“宗教信仰產生於對人生根基的求索、對無限和永恆的追求、對終極的關切、對超自然的敬畏和追隨、對拯救和解脫的渴求、對彼岸世界的嚮往,其原始教義往往是智者對於終極世界的感悟和理性思辨的真知,深邃奧妙、邏輯清晰、富有理性。” 經這一“褒說”,把冠於信仰之名的迷信崇高偉大正確起來了;例如基督教、回教。對冠於迷信燒香拜神的中國佛道教,則“貶說”成愚昧、無知、盲信,虛妄不經、愚昧盲信、邏輯混亂、違反科學常識。 聖母 玛利亚分明是野合成孕,一經 “褒說”: 处女 順從 天主 ,受 聖神 感孕而 怀孕 生出耶穌。野合 立即神聖起來,而且科學起來;不是愚昧、無知、盲信,虛妄不經、愚昧盲信、邏輯混亂、違反科學常識!所以,結論是信基督教不屬於迷信、愚昧、無知、盲信。 基教是信仰和中國民間佛道教是迷信的歪理,舉不勝舉,這裡隨手拾其一談談。『 迷信只是信徒將期望寄託在他人身上 ( 神 , 神的代言人 , 宗師 , 法師 ....), 而忘了一切因緣果報得靠自己去處理 ! 信仰也只是信徒將期望 ( 身 , 心 , 事業 , 工作 , 家庭 ...) 希望藉由淨信而得到護佑 , 但他還知道得靠自力才能獲得 ! 而未只執入人言 ! 』 這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欲加之功何患無理。 總之,信我的教叫信仰、是科學,信你的教叫迷信、是反科學。    伊斯蘭教是加數教,基督教是減數教 信仰和迷信可以是主動的,也可以是被強迫的;有歷史記載伊教強迫非教徒入教、屠殺異教徒的事實。 強迫信教有兩種:一種是硬強迫,不信者殺、教徒不得叛教、異教者通婚必須改信我教、非我教歸為下等人;一種是軟強迫,伊教徒父母生下的子女鐵定是伊教徒,沒有選教自由。 另外,有兩點要留意:一是伊教徒繁殖力特強,二是伊教徒移民意志特強;因而,伊教徒有加無滅,可算是加數教。 有一個事實使到所有宗教和教徒傷心又無奈:不論是思想還是身體都是越來越自由、越來越開放;與之相應的反面事實是宗教越來越消弭。這一事實在基督教頗為明顯;基督教是不是成了減數教了? 加數教是教徒迷信特強特深的宗教;減數教是教徒迷信比較弱比較淺的迷信。 以下資料供參考: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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