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
文學, 不是賺錢, 也不是一定不能賺錢.
如此說有點玄, 也有點無謂.
文學是藝術的一種, 藝術的特性, 文學也有.
文學有深, 有淺.
文學有流行, 也有不流行.
文學不必是深的, 也正如藝術不必是深的.
文學上, 有人濫寫, 賺了錢.
正如流行音樂, 濫歌, 賺了錢.
文學, 正如藝術, 有多種多樣. 深淺, 好壞, 是人的性格的展現, 是社會時代的展現, 是做出來被人品評的東西.
想欺世盜名的, 可以寫; 想永垂不朽的, 也可以寫.
寫作, 是人存在的表現的一種. 這就應該(可能)多種多樣.
(小小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