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一情況下.,我不能同意陶傑.
[金瓶梅]放在文學的書架上.當然無問題.
因為是白紙黑字.由閱讀者自己,與文字互相交流.這便是文學的生態.
若要經由第三者[讀]出來.則無可避免.文字被染入[讀]者本人的成份.
[讀]的人自己有淫意,則那一段黑白,就被淫穢了.
脫離了[文學].成了淫品.
[金瓶梅]之所以為文學,是要整個金瓶梅來閱讀.
其中...花園天體亂交...的一段.
配合整個作品來說.那一段.花園亂交.就屬文學的一部份.
抽出來.單單的淫讀她.就把她變成淫品了.
陶傑淫讀的,不能算是文學.他怎能拿金瓶梅並論呢 ?
(當然.以共產主義精神而言,該打倒高尚,立一切於平等.則,一切文字,都該有權稱為文學.小兒牙牙學語,與jefferson宣讀[讀立宣言],都該視為同等水平.......)..則世上一切皆不必再論了.
這次.我反對陶傑.
可是我明白.他,.搵食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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