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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南憂鬱甜品 代溝原來是這個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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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南 超級版主 2010-7-21 17:34:50 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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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還未想到代溝問題,至少,當我與那班年輕人在一起,非常融洽合拍,但,近年,情況有點不同了。舊的價值觀不斷在融化中,於是看事物的觀點,差距愈來愈大。
面對一些人,我只能無言。還可以說什麼呢?反正他們充滿自信,凡是舊的東西,都會勢不兩立似的。突然想起當年的紅衛兵。有人提及過,眼前已是一個不需要大師的年代。對,可是,我想提醒一下,他們,這一代深信公義在他們手中的他們是飲大師的奶汁長大的。更奇妙的是,他們以為反叛是他們的專利品,只有像他們的年紀的人才懂得反叛。他們當然不明白,比他們年紀大的人們曾經年輕過,而他們就仍未有成熟的過程。他們仿佛在說,“我們不會年老的。”
好想有機會問那些年輕人,歷史是什麼?在他們的心中,時間又是什麼的東西?
在一個場合,偶然聽到以下的對話:
甲:某某怎能這樣對X先生,就算X不是某某的恩師,至少當年他都賞識過某某,給某某不少機會。
乙:你這樣想就錯了。某某的想法是,他有的是才華,正是才華,才獲得X的青睞。而且,他認為,只要自己有才華,不愁沒有人賞識他,當天沒有X,自然也有Y、Z。
聽了,馬上令我茅塞頓開。無言。看來,舊派人才死地地說什麼懷才不遇。
友人也常說過十歲左右小孩的故事,父母稍為嚴詞責備,便動輒打999.就有一個這麼對父母反喝:“好,你打我,打啦,打死我,無人為你擔幡買水。”我還以為是一個笑話。還有一個,還未到十歲,便不時問媽媽,她死後是不是把錢留給他。
原來,這樣就是反叛的氣質了。難怪日前一位女士慨嘆地表示,就算她結婚,也一定不生子女。
另一個不同性質的慨嘆,“唉,現在的年輕寫詩的朋友,只希望聽人們的掌聲,比生意人更急功近利,出詩集當推銷商品。在此同時,他們處於自戀的狀態,根本從不花時間去閱讀別人的詩。”有這個慨嘆,緣於一本自資刊物,明明作者有三四十人,每期只能售出不到廿本。為什麼呢?友人的慨嘆與解釋,可能並非真正的原因。我當時的回應是:“現階段的年輕人,不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可以了解的。”
後生仔不愛上茶樓,就算上,也不外是極不願意的情況下陪老人家。上了年紀的人,也很少去麥記。在麥記內看到的老人家,大都是潦倒的一群,借那個地方歇息,或索性嘆冷氣渡宿一宵吧了。從這個景象,大家可以看出一些什麼呢?
原來世上真有代溝這件東西。(早說過,十年前,我是不相信的。)日子過得真快。就是愈來愈快,快得老花,快得看不清楚事物。
活在這個年代的年輕人真好,才華到處“只此一家”,才華可以先行注冊,才華可以大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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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也是那本自資刊物的讀者, 本來以為停刊又是因為資金問題, 當日便唯有懷著"豁達"的心情參加惜別會, 才知道停刊的真正原因, 這一直令我難以釋懷。自問才情有限, 甚少寫作, 以為身體力行多買多讀, 就是合格的支持者。不過惜別會後, 我就想, 應該要多走出幾步了。希望我來到這裏, 先做一個合格的讀者吧, 起碼讓一些願寫的人知道有人願讀, 此處正是留得青山在。
“唉,現在的年輕寫詩的朋友,只希望聽人們的掌聲,比生意人更急功近利,出詩集當推銷商品。在此同時,他們處於自戀的狀態,根本從不花時間去閱讀別人的詩。”
這簡直是小弟的寫照,可惜由於小弟功力不足,詩作未能得到掌聲,寫詩還是當作業餘嗜好好了XDDD

不過小弟的自信應該還是不太夠,仍然覺得自信這東西需要來自別人的認同,所以還是乖乖的跟社會遊戲規則玩算了。
看來這已算是心境蒼老了吧?
詩真的有能力成為商品嗎﹖詩能止蝕嗎﹖也許賣的不是詩,是他們自己,換句話來說,又是「自戀」。
這不是反叛,這只是最後一代人類的形態,也許瑪雅預言不遠了。
詩是有能力成為商品的,在英美行,在台灣也行,不只止蝕,而且可賺錢,只是在香港暫時不行。
講真,自己寫出黎既野通常係自己有感而發既,從來冇諗過有人想黎評頭品足。
或是寫野只係想抒發自己既感情。
慢慢就想問下人我既作品既寫成點,知下人地對我既詩有咩分別。
不過我都係聽完就算果種=[
可能係自己無心無肺吧~
如果心中先有所求,反到頭來得不到什麼。
寫作,或任何藝術創作,是長年累月浸滛之事,而且,更是由後世評論才出現的成績表。
非麥記式的價值觀,今人好難明白吧?
人生苦短,今朝有酒今朝醉,未嘗不是一件快樂之事。
各位,各有自由選擇,不必鬥咀,自覺有本事的,早就分道揚鑣啦。
回復 5# 恒一

任何東西都可以成為商品,當今之世,令人感到無奈正是樣樣都變成商品。
何止詩,愛情,正義,友誼。。。。說得出的,原來都有一個價位的。哈哈,這樣
可以樂在其中的話,好,沒有人阻止你。
本帖最後由 熒惑 於 2010-7-23 17:32 編輯

嗯...如果年青人想憑寫詩,出人頭地,出書賺錢,我覺得他們一點錯都沒有
王貽興也是寫詩寫小說起家的,他是中大吐露詩社的前輩,現在寫起流行文學來了,不知幾多年青男女去買他的書,不差吧?
成功的例子當然有,不過路不易走就是

但另一方面看,寫作的人,想自己的東西讓更多人看到,也很正常?有時所謂價位,不一定是'$',也可以是知道別人有看你寫的東西,並且有共鳴,甚至不需要知道作者就是自己,僅此而已
沒有一定要把詩放在貨架上的執念,也不就等於滿足於閒來在廢紙堆中檢拾自己的詩,然後做自己的讀者 (那我就去寫日記好了,火星文口語粗口寫晒落去有咩所謂)
詩不是加樂氏可可米,不是蘇富比拍賣品,它也不是聖水或者一張會員積分卡,它可以沒有甚麼價值,價值在作者心中,在千載之下讀它的某人心中,這些都可以是很老套、很過時的認識。

現代社會可以賣詩賣文章賣小說,是先把這些載滿內涵的文字當作一件有價錢的印刷品,是印刷品賣錢,不是文學賣錢,我認為,這是有分別的。不過,如果按照資本主義的文化邏輯來討論,這本無可厚非。搞文學,不一定要躺在山海關的路軌上,也不一定要抱著書跳入碎紙機裡,如果你想成為赫拉巴爾,你會去做他做的事,如果你想成為王貽興,你也會去做他做的事,一樣米養百樣人,這沒有衝突。
回復 10# cavafy05

說得全合我的心意。各有各的因果造化。如果最高的目標是王貽興,請君自便。
但取法乎上的時候,還是埋著做要做的事。
長年累月啊,不是快餐。
嗯,大家都沒說錯
只有一點
如果你寫的東西,連印刷品也變不成,只能留在一隻獨家私珍藏的CD裡,放個五六十年,之後呢?
二三百年以後,除了偶爾路過墓碑看到上面刻鑿的一些你寫的詩句以外,能有誰來與閣下共鳴?

若我們搞文學,不是無欲無求搞完曬乾私藏的話,載體是必須的
可以是印刷品、網上空間,什麼也好,但,總得找個載體讓自己的文字離開身體

王貽興是賣文字賺錢、賺讀者,當然他有他的路走,我們不必跟,不一定能跟,跟了也不能說是壞事
然而最少,他是一個有話想說的人,也讓自己要說的話有讓人聆聽的機會了 (有沒有人聆聽,是另一回事)
我不知道,大概我的想法很不合各位的心意?我是實實在在的門外漢,沒受過文學訓練,也沒有太多心機時間讀文學作品,所以請take it easy吧,別放心上
其實我不是那個意思,在外國,文學作品能成為商品,本身不是作家的事,是出版商、發行者的功夫。

做作家詩人,可專心寫作,然後,在發行者的努力下(及一個較重視作品欣賞的閱讀氣氛中),市場會給到作者相對較合理的物質回報。

當然,對創作者來說,最想得到的回報不一定是物質,但我相信合理的物質回報,只少造就了一個可借「全力寫作」的環境。

細心想,古今多少著名藝術家,賣錢本來就是主要的創作動機。畢加索的畫、齊白石的水墨,作品做出來,本來就是為賣,但他們的作品都是被列作某一種藝術之最高代表,有誰罵過他們商業呢?連最不屑商業化的人都不會。這一個奇怪的現像,是值得大家反思的。
你們要寫好作品,還是要寫好賣的作品?

為何還要討論這個問題。

Rothko也不是全然受人認同,梵高也不順景。

最終要寫出自己認為是好的作品,還是要別人公認?

你自己的存在價值需要由其他人來肯定?
你們要寫好作品,還是要寫好賣的作品?

為何還要討論這個問題。

Rothko也不是全然受人認同,梵高也不 ...
程同學 發表於 2010-7-30 19:15



    **申報一樣,我喜歡文學,愛讀,愛寫,寫除了自己,還有是讓女友了解我。我有目標讀者=女友。申報一下先
唉,其實期望有認同也是正常。

不過……其實我想帶出一個想法,希望大家別介意。

為何最近大家衰颯情緒那麼旺盛,很多怨氣。

是的,大家可以宣洩一下,然後記緊,靜下來,安頓好,思考自己與世界有何關連,再造點藝術品。

文學藝術是主體,經營不學是額外。

加油吧各位。
其實我不是那個意思,在外國,文學作品能成為商品,本身不是作家的事,是出版商、發行者的功夫。

做作家 ...
恒一 發表於 2010-7-30 19:03



   
好喜歡你的這個說法
我好像也有說過類似的話呢

文人、科學人而厭惡商業的情緒,可以理解 (我勉強也算是在做科學的人吧...哈哈),但我個人來說並不認同,因為三者本來不應該有衝突,都是些心理障礙而已
本帖最後由 恒一 於 2010-8-1 03:07 編輯
你們要寫好作品,還是要寫好賣的作品?

為何還要討論這個問題。

Rothko也不是全然受人認同,梵高也不 ...
程同學 發表於 2010-7-30 19:15


不是這個問題
梵高也好,Rothko也好,畫家又好,音樂家又好
要知道,無論順不順境
無論他們在生時作品好賣與否,無論他們的作品藝術價值如何
古今中外的藝術家本來就就是以賣作品維生的,
即使是當代的藝術家
仍然是要靠賣出作品去生活
畫展、藝術展,絕大部都是一個賣貨的場地
他們當然有藝術上的追求
但要作品好賣,要作品能夠賣得出,
這本來就是他們最主要的創作動機之一

這不是要討論要商業價值還是要藝術價值的問題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從來沒有人去罵藝術家們
反過來,如果一個搞文學的人寫的東西好賣
無論作者本身是否有商業意圖
都很易被扣上商業化的帽子
為什麼我們接受得到,且認同藝術家們在商業買賣和藝術可共存 (更不要說大家承認pop art的藝術價值和地位)
偏偏搞文學就一定只能業餘,靠作品養得活自己就是罪過
想作品好賣就是死罪
不好賣的,才是高尚
很想知道為何大家會有這個心態
要知許多傳誦千古的詩詞,本來就是古代真金白銀交易的商品呀
完全認同恒一的說法,我也好希望有一天搞嚴肅�藝術文學的人可以純靠作品而過活。
然而,目前在香港甚至世界各地的情況,應該是沒甚希望,主要問題在於受眾的水平每況愈下:
傳媒主導了受眾對文藝作品的欣賞取向和接受能力,但是我們又無力改變傳媒的霸權行為。
另外,政府是否支持亦是一個問題,可惜政府往往把商業和藝術混為一談,不知純文學已是強弩之末。
社會根本沒有良好的文藝氛圍,文藝作品又該如何暢銷呢?暫時看來,只是天方夜譚罷了……
所以嘛,可以業餘就盡量業餘吧,在香港忙碌急速的生活底下,還能業餘創作已是一種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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