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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

我族統治異族統治的合法非法

已有 355 次閱讀2017-12-31 18:45

我族統治異族統治的合法非法

 

張三一言

  

【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以保證國家的自由,還是由人民的自由總成國的國家的自由;這是專制和民主思想意識、制度的核心分歧。】

 

[] 集體的民族重要還是個體的人重要?

專制極權國家的統治者認為民族重要,因為只有他才能代表民族,民族成了他的私有財產。有誰不愛自己荷包?

民自然認為個人比民族重要;只有由他能確認這個族(事實是掌族的族頭,一般也是政權統治者)是保護他的,才會喜歡這個族。當民族或國家的統治者殘害他時,他們離民族離國家它去;時下人們說的用脚投票就是證明。人們未曾聽聞人民從自由民主地區偷渡到專制極權地區,例如中華民國的人偷渡到中國共區、韓國人偷渡到北朝鮮;相反方向的偷渡則無日無之,有時成潮。

可見個人的尊嚴自由人權權利比民族或國家的權利(或認同)重要。

 

[] 合法政權的標準

人們區分統治者有不同標準。

其一,以我族統治異族統治作標準。

不管它合法不合法正義非正義有自由沒有自由,凡我族人統治都合法,都認同忍受接受統治,凡是他族統治都非法,都抗拒。這是同族專制統治者捆綁人民的政治法寶。

不論是同族異族統治都有好有壞。同是同族統治的中華民國好,同是同治統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壞;同是朝鮮族統治的南韓好,北朝鮮壞。二戰前後,異族的日本德國統治壞;英國統治香港好。[所以才有從同治統治的大陸中國人偷渡香港潮]

其二,以自由作標準。

給人民自由的統治合法,剝奪人民自由的統治非法。

不管甚麼人統治,有自由就安居。政治家班哲明·富兰克林用了一句高度概括透徹的話說明:“哪裡有自由哪裡就是我的祖國”。這是對自由最肯定最徹底的表達。

不同族的華人和德人偷渡深圳河偷越柏林圍牆,是“哪裡有自由哪裡就是我的祖國”的實際行動。表明了不分民族,凡人類都愛自由。

其三,以權力來源作標準。

合法不合法的唯一標準是權力來源;通過民選授權的政府是合法;權力來源於打江山坐江,非法。這是當今普世認定。

其四是,有正義非正義作標準;正義則合法非正義反正義則非法。這一標準上述權力來源加上政積、施政合法性的綜合標準。

[] 香港的“二次殖民”非法

參照上述各標準,看看共產黨分裂祖國的陸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法政權還是非法政權;答案是完全沒有質疑餘地的:是非法政權。現在的香港政權是這個非法政權的派生物,當然非法。

香港政權是由異族英國人殖民地移交給共產黨,是由異族殖民變成同族殖民的“二次殖民”。

從現代人類文明和普世價值來看,過去的香港政府是合法政府,是好政府;因為香港人有自由。“二次殖民”後的香港政府是非法政府、是壞政府;因為香港人被剝奪自由。這是不可否定的事實。

 

[] 何以異族統治香港合法?

人們不妨這樣質疑:英國人殖民香港合法嗎?

總體性回答是:不合法。

但是,其一,英國人把小漁港香港開闢成為國際大都分香港,有認受性和“政績合法性”。

其二,英國殖民者給香港人自由,香港人是最自由的中國人;香港英政府有認受性和“價值合法性”。

其三,英國殖民者曾盡力促進香港民主自治權力,但被共產黨阻止。[ https://www.epochweekly.com/b5/402/14315.htm  https://www.epochweekly.com/b5/402/14315.htm]這是英國在香港未竟的民主之業,是“政治合法性”和“民族合法性”之業。

從香港自由民主這個角度來看,英國殖民統治者完全對等住香港人、沒有辜負香港人;作為香港人,在對比兩種殖民地遭遇後,起碼在感情上接受英統治,所以香港英政府“感情合法性”。相反,同族的新殖民統治者共產黨則完全徹底剝奪了香港人的自由民主權利;香港人只能認定它是非法政府。

英國在香港的眾多合法性總成其事實合法性。

從上述歷史來看,從現代人類文明角度來看,香港獨立,其源有自,其理有據,其情可憫。

 

[] 香港自治是偽問題?是偽事實?

甚麼是自治?

自治就是自己管理自己。這個“自己” 可以是隸屬於國家的民族、團體、地區等等。自治是國家有主權,地方有治權;國家主權不得延伸進入地方自治的權力範圍。世界上沒有“共管的自治”這種反邏輯怪事。[請看《狼羊共治羊欄必然是狼治羊》一文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12/26/n9992959.htm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397520 ]

自治既然是自己管理自己,那麼香港自治就是香港人管香港事;簡稱港人治港。

共產黨觀念中的自治就是前之港男梁振英之治今之港婦林鄭月娥之治。

港人治港必須先明確無誤地確定誰是“治港之主”?今天的“治港之主”是被冒充、被強行代表、被強姦的“治港之主”,例如梁振英林鄭月娥之流?

為甚麼這樣說,理由極明白無誤:他們都不是由香港市民民主選舉出來的,而是共產黨強行代香港人“選”出來的。所以有人說,今天香港是“官商聯盟”管治;說得很貼切。

不管名堂怎麼叫法,實際情況是北京獨行揀蜶充黨代理人,的“間接管治”;現在共產黨管港權管已經叫囂黨港共治,也就是由以往的在後台間接管治走向直接管治,即西環出面直接治港。離香港人理念中的港人民主自治相差十萬八千里。

 

香港人理念中的港人治港是全體香港人民主治港:由全香港人用民主選舉授權的香港人治理香港。

 

20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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