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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一言 2018-11-21 12:04
為黨說話博士如此論證講獨有罪 張三一言 【言論可以不可以入罪,這個問題一直爭論不休,黨的真理部、御用文人、五毛等奴才都在這個問題上搞混水,作狡辯;其目的是:確立言論有罪、言論犯法;目的目的是:反黨反專政言論有罪,包括講港獨有罪。】 幫黨出聲博士把錯誤等同與犯法! 有幫黨出聲的博士如是說:“最近 香港 有人要成立“香港民族黨”,公開提出廢除香港基本法、建立香港共和國、制定香港憲法、支持一切“港獨”勢力等違憲、違法主張。” 甚麼是主張? 主張是對某種觀念價值行動表示應以提倡,扶持,提出見解。主張可表示要有行動,但不包括行動。阿 A 主張不經錢主同意可以單方面決定在他的荷包裡拿錢來用,阿 A 的想法是錯誤的,但是不犯法;阿 B 以行動單方面拿別人苛包的錢來用;阿 B 的作為不但是錯誤,還是犯法。 這個博士可能不知道,言論自由固然是正確言論的自由,也是錯誤言論的自由,也是發謬論的自由,也是妄議的自由。只有正確言論才有自由,就是只有統治者才有言論自由,就是沒有言論自由。 這個博士分不清犯錯和犯法的區別;對錯話要用正話與之較量;對犯法行為才可以用法律對付。用法律對待錯誤,既是錯誤行為,也是犯法行為。例如,阿甲即使是兩廂情悅的婚外情 ( 性 ) 也是錯誤的,五個人上上茶叫了五分小食,阿甲一人食了四分,是不應該的,也可以說是錯誤的;但是,如果員警以此執法把阿甲鎖起來關入牢房;這個員警不只是犯錯誤,還犯法。 言論是不是有罪,言論是不是犯法問題一直爭論不休,黨的真理部、御用文人、五毛等奴才都在這個問題上搞混水,作狡辯;其目的是:言論有罪、言論犯法;牠們今天在香港目的的目的是:講港獨有罪。 言論有罪言論犯法確立後,就行使手中的政權暴力對反權力言論定罪判刑:給講港獨判罪、服刑。 這個腦殘博士把錯話、謬論、妄議排除在合法之外,列為犯法。所以需要給這個腦殘博士上一堂小學語文課:“提出主張”是言論,不是行動。 可見,沒有付諸行動的任何主張不犯法, 幫黨出聲的博士說 “ 違法主張 ”,是腦殘,說沒有邏輯的話。 博士說:“ 港澳辦和中聯辦已經嚴斥該組織及其主張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希望特區政府依法處理。政務司表示要進行道義譴責,律政司也表示有需要時,要採取適當法律行動。社會上也有人已經報案,請警方執法。 ” 人們可以這樣回應博士說的腦殘話。 其一,歷史資料告訴人們:港澳辦的前祖先曾經“ 嚴斥 ”右派言論;曾經以及今天都“ 嚴斥 ”自由民主亡“我”之心不死;曾經“ 嚴斥 ”大饑荒餓死幾千萬人之說… 其二,為黨說話的博士說:政務司表示要進行道義譴責。 甚麼是道義? 道義有兩個組成核心:道德和正義;道義就是道德和正義之義理。道義是用道德和正義約束、規範、規矩、維繫、調整人際關係的準則。 今天共產黨政治上行的是一黨專政制度,是一種空前敗壞惡劣的極權制度:經濟上行的是權財結合的權貴資本主義制度;掌控這一制度之權力者是共產黨權貴;人人皆知:共產黨權貴都是權貴資本家。 請為黨說話的博士說說: 權貴資本家的正義和道德是怎麼樣的? 這些傢夥是怎麼樣用道德和正義約束、規範、規矩、維繫、調整他們和人民的關係? 其三,人們會問,為甚麼反港獨的全是黨官的話?為甚麼香港本土、港獨的聲音全部來自香港人民? 說這樣的博士是腦殘博士,是過奬;事實上,這是沒有人性有道德沒有正義的另類。 本短文結束前不妨看看為黨說話博士把共產黨犯錯誤犯罪應該向人民 賠禮道歉 ,看成是笑話。 為黨說話博士說:『 提出“港獨”的人是不是還可以倒打一耙,要求把言論自由說成是“違憲”、“違法”的中央和特區政府人士賠禮道歉?』 在為黨說話博士看來,要共產黨向人民道歉是天大笑話。 為黨說話的博士堅信,黨是絕對不應該也絕對沒有必要向人民 賠禮道歉?因為黨是偉光正化身,絕對不會犯錯誤的;不犯錯誤,何需賠禮道歉? 事實也是,共產黨批鬥了以億計的國人,何曾有道歉過?何曾有過絲毫悔意? 三面紅旗大躍進之下餓死幾千萬人,共產黨何曾有道歉過?何曾有過絲毫悔意? 在中華民國合法的國土上武裝叛變,割據分裂統一的國家,造成兩個中國,實行陸獨;何曾有道歉過?何曾有過絲毫悔意? … 共產黨應該嘉獎這個為黨說話的博士:你係得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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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一言 2018-11-1 16:11
曬一曬法學博士梁美芬反港獨的法學知識 張三一言 【梁美芬,花名鼠王芬,為香港執業大律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博士學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梁美芬協助援助贊助民族黨違法論 梁美芬:“任何協助、援助或贊助民族黨的活動都可能違法。” 梁美芬這麼說,是中國皇法中的誅九族的香港版。 【誅九族資料。誅九族來自秦變法後的夷三族法。“九族”指親屬。“九族”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仍孫(古時稱從本身下數第八世孫為仍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之子(姨姨的子女);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古代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係。古代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隨著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作為中國法學博士梁美芬說中國皇法誅九族的香港版,很讓作為一個香港平頭百姓的我不明白:假設 ( 注意只是假設 ) 鼠王的兒子犯法被判坐監,鼠王探監,“協助、援助或贊助”她的兒子,請問,這個鼠王是不是可能違法? 有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博士梁美芬回答;不要縮頭! 梁美芬的:主權國家才能倡導自決論 梁美芬博士批評有組織倡議自決等言行與提倡港獨無異,因香港並非主權國,故不能倡議自決。 有主權的主權國還有需要“倡議自決”? 請梁美芬舉出一個需要“倡議自決”的主權國來看看?請梁美芬舉出一個主權國家“倡議自決”的事實來看看? 難道梁美芬連國際人權公約規定的人民自決權利都一無所知?不可能罷?為防萬一真是不知,故列資料如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一部份 人民自決權 第一條(人民自決權)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明白無誤,這裡要求“倡議自決”是在一個主權國家屬下的某一地方人民,例如在中共國下的香港人民,不是主權國倡議自決;有誰見過掌握中國大陸主權的共產黨政府“倡議自決”?。 香港人當然是香港人民,香港人民當然有自決權,香港人民完全可以也應該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香港人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決定香港人政治地位當然是指決定保持今之一國兩制之名一國一制之現實,還是要自決,要獨立。 有請梁法學博士經過大腦才說話好啲。 梁美芬們的禁港獨紅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 總綱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理所當然,香港的一切權力屬於香港人民。 請梁美芬回答:擁有一切權力的香港人民有沒有自決權力? 你敢說沒有! 事實上的確是沒有,完全沒有。 這說明,共產黨憲法中的人民權力是假貨。 但是,共產黨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只要把工人階級改為權貴資產階級,人民民主專政改為一黨專政,就貨真價實。 現在的實情是梁美芬代表黨給香港人民劃出一條紅線:有一切權力的香港人不准談自決、不准談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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