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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詩創作 大笪地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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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青音 於 2011-11-12 21:01 編輯

大笪地之歌

大笪地啊!

在那自由的國度
詩人可以隨意高歌
(只要不跳出框架!)

在那自由的國度
孩子們是你的導師
(但切勿挑戰權威!)

在那自由的國度
大家暢所欲言
(你的詩藝超凡嗎?)

在那自由的國度
你將得到救贖
(剩他失眠、自瀆!)

大笪地啊!
多麼自由的國度!





本文章最後由 青音 於 2011-11-13 00:55 編輯

其實只是一時有感而發,「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當然,若能令某些詩友因此作出自省,那就更好了!但不敢奢望。
我認為以下的評論都不可取:
1.直接的、沒理據支持的攻擊(如人身攻擊)
2.評者未有細讀詩人的作品便侃侃而談
3.當被評者提出反駁的聲音,評者便馬上站在高地,不作理性的討論,開始惡意的攻擊
很可惜,這裡的一小撮人的評論,正正如此!
至於此詩的由來,之前的回覆已清楚交代了,就不再多言。
回覆 心雪 的文章

連所謂的「超級板主」也在作出這種幼稚的行為,真令人惋惜。
回覆 心雪 的文章

正如我所說,我只是為你的幼稚行為感到可惜,亦從未對你抱有任何期望。
我不太明白你所說的「要去看是你本人的選擇」的意思。這是我所發的帖子,即使是如何無聊的回覆(當然,以你的程度,可能認為兩行黑色跟一句「好的,我離題了,自己拖走好了(拖走)」並不無聊,不用深究了),我也有權去看看吧?還是我只能發帖,不能有任何跟進?是這地方的規矩嗎?
是時候長大了!
回覆 夢遺 的文章

夢遺,如果你的回覆就只有這種程度,恕我不奉陪了。
回覆 米米 的文章

感謝米米親身為我們示範:

1.直接的、沒理據支持的攻擊(如人身攻擊)

相信大家都清楚明白了。
回覆 心雪 的文章
這裡又不是Blog,討論區除了回應帖主,也可以和別人互動。
即是說,不只是和發帖人互動而已。


難道這裡的板規更改了?
我所認知的有以下一條:

8.除了吹水版外,其他版區一概不得灌水!﹝灌水定義,請看下文。﹞

而灌水的定義則如下:

2. 內容無意義
3. 與主題完全無關或嚴重離題 與主題完全無關或嚴重離題

「超級板主」原來不受板規所限?抑或是板規其實只是「做下樣」?
本文章最後由 青音 於 2011-11-13 22:15 編輯

回覆 心雪 的文章

被封?我可從來沒收到過這訊息,就連板規所提的警告也沒收過,你是否搞錯了?如果我的言論要被封的話,只證明這裡的板主十分「大公無私」!
原來兩行黑色跟一句「好的,我離題了,自己拖走好了(拖走)」也與我的詩有關?自己也承認離題了,現在還想砌詞狡辯?啊,是的,你又不是用英文去回覆,距離還真近呢!
寫詩論詩我從來都是認真的。

點評

再者由頭到尾本來不是應你。(再見)  發表於 2011-11-13 18:12
詩跟你說過了,你認為無價值,我也認為再詩也不過是浪費。(完)  發表於 2011-11-13 18:11
回覆 不二家 的文章

原來是否一首詩,還要經過不二家去鑑定啊?
可幸不二家不是什麼,否則的話,每當發表的作品「沒有養分」,就要被視為「灌水」,就要被這裡的上大人「封」了!當然,超級上大人喜歡寫些什麼,自是不在此限的了。
米米與不二家兩個難兄難弟,一個管別人的詩話詩論,另一個管別人的詩,同樣要求寫的人「詩藝超凡」、「有養分」,不然就要「被捏」、要「自持」﹣﹣﹣兩個「高人」,真是我們的詩仙、詩聖呢!

點評

我並不懷疑您對自己這首作品感到的欣喜。  發表於 2011-11-13 22:24
回覆 康哲 的文章

那是他的標準,就由他吧!不用介懷。
回覆 Matthew 的文章

請教板主,我什麼時候不認真了?
粗俗的、侮辱性的回覆你不去管,只懂作出針對性的攻擊,作為板主,你可感到羞恥?
回覆 Matthew 的文章

寫作的動機之前已交待得一清二楚,要小人之心,請隨便!
回覆 熒惑 的文章

「可是若連細讀、分析都未曾做到,便侃侃而談,那就只會成為笑話!」與「作為板主,你可感到羞恥?」兩者,有何抵觸?是我說的,有什麼問題?請不要胡亂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論據,被拆穿了,只會成為笑柄。
另外興幸你終於覺悟到之前的對答是何等無聊了。

點評

我詞窮了。  發表於 2011-11-13 23:35
本文章最後由 青音 於 2011-11-13 23:49 編輯

回覆 熒惑 的文章

這是我所發的主題,我所寫的詩。既然你認為我「還未到能令〔你〕認真跟〔我〕談詩論藝的程度」,我不請你自便,難道應該懇求你留下?莫名其妙。
當然,你要繼續在此「自侮」,我也阻止不了。
原來被評者一定要擺出「我受教了∼」的姿態,否則就是「惡詩人」?這是小朋友之間的規矩嗎?明白了,以後還是在題目加上「謝絕小朋友」較好。
原來在小朋友眼中都真的成了「批評」啊?還為此一直耿耿於懷?再嚴厲點的話真怕他會自尋短見。
本文章最後由 青音 於 2011-11-14 05:53 編輯

挪移天地為己用?真不知道說的時候會否面紅。

點評

米米我撐佢架,阿伯你都搞,冇人性  發表於 2011-11-14 10:36
阿伯去飲早茶啦,返黎再鬧過'嘿嘿  發表於 2011-11-14 06:48
回覆 米米 的文章

對「防衞機制」的運用真熟練啊!相信一定是老手了。
本文章最後由 青音 於 2011-11-14 07:09 編輯

回覆 魚眼 的文章

文人之恥?這樣的回覆就是了:

清白的死
http://hklit.com/forum/forum.php ... 26&fromuid=1225
本文章最後由 青音 於 2011-11-14 12:17 編輯

回覆 KEZIAH 的文章

謝謝KEZIAH的支持。
其實不值得為他的行為而傷心呀!就讓他的狐狸尾巴顯露出來吧!
就讓幼稚的繼續幼稚,我們繼續我們的寫詩、論詩好了。

點評

哎~~~我句 SIGNATURE 睇怕也合你用呀~~ ^^  發表於 2011-11-14 12:54
回覆 KEZIAH 的文章

大笪地啊!
多麼自由的國度!

這就是理由了。

點評

喔。  發表於 2011-11-14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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