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米米 於 2013-2-25 00:03 編輯
各位
事情是這樣的:
方小姐在面書發私信給我, 說恭喜我在第六屆工人文學獎得了什麼推薦獎, 由於本人自覺水平不高, 所以我批評了本人自己的作品, 也批評了方小姐在該屆的得獎大作, 之後方姐便將我和她之間的對話張貼於心雪的面書上, 內有本人在面書上的名字(raymond woo)以及大頭照一幅, 我翌日詢問過法律界的朋友, 回覆是方小姐的動作極有可能觸犯私隱條例。由於法津懲程序頗繁複, 這件事必須慢慢研究。
其次, 方小姐說我網上欺凌, 挑戰專業, 說要以法律控告我, 方小姐這個動作也可能觸犯誹謗。在這一點上, 我需要諮詢法律意見。現在得到資料是香港並無 一個所謂詩歌的專業, 方小姐的專業應該是建築界測量的範疇, 但本人從來沒有就她這方面的表現批評過。
最後, 我的確批評過方小姐所說諸君的詩風, 但就文本批評並無任何不妥當的地方, 反而方小姐不停地向面書和論壇發布針對本人的不正確訊息, 正正就是方小姐口中說道的網上欺凌行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盼望方小姐自重。
以上, 俱為事實之全部, 本人本來不欲發言, 但方小姐的言論實有損本人個名譽, 不得不在此澄清一下, 以正視聽。最後, 恭喜大笪地詩歌比賽全部得獎者和參與者, 你們的表現是香港文學的榮譽。
米米
19/2/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