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似乎大家都鬧得很僵... 我就分成不同方面說說吧。
首先談談何謂文學的問題。我明白文學藝術的定義爭論的確由來以久,而且都未有結論。今天各位都想為此畫上界線來區分,當然都是較為主觀的一家之語,本身都有其局限性而難以涵蓋全局,但至少都是文學的各種不同面貌的呈現。至於說文學不應下定義,沒有界線之說,也是有其合理之處,但奇怪的是,既然沒有界線,為何有要說這家是文學那家不是文學、金庸只是通俗故事而不算是文學創作呢?
文學的確難以界限,其究因是文學本身是「時代的產物」,是最直接聯系到時代的。我國有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等,每個時代都有其獨領風騷的文體、然後都成其文學大系的一家。但需要留意的是,難道在此前沒有詩詞曲嗎?不是,只是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文體,其他的文體並非不存在,而只是不流行而已。不說文體,就說題材吧,不同時代文學對書寫題材也有不同的指向,單說香港、在文革時、在學運時,很多文學都有一種所謂的社會性,而其他的抒情或遣懷的卻可能被視之為風花雪月、時代性不高等判詞。但問題是,無論權威 (無論是學者的評論或是純粹的市場反應,其實都是一種霸權) 如何宣傳他們心目中好的作品,但也不可能說誰家的不是文學誰家的才算。其實,在以前年代被視為難登文學殿堂的 (記住,只是為文學加上殿堂的冠冕,但卻不代表文學本身是必然的殿堂),到今天我們卻是甘之如飴,這說到底,純粹是雅俗之爭,而不是文學 / 非文學之爭。
所以我們才不會否定任何作品都是一種文學。我們或許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文學觀念,但始終不可能界定這是文學這不是文學。文學一詞,我雖然不是太熟悉字源的解讀,但這詞語其實不是原創的而是來自西方的 "literature" 一詞。西方literature一詞,其義為 "acquaintance of letters",無論是廣義 (所有含有符號,無論文字、聲音或影像以至物件) 還是狹義 (只限於文字),都沒有硬將不同文體或不同題材撇除在文學之外 (西方只有fiction或non-fiction)。以上所說極其量都只是literature一字的解釋,都算不上定義 (meaning, not definition)。如果要摒棄西方的概念,單以中國傳統的「文學概念」來說明的話,首先第一件事就不可以再用「文學」一詞。我沒有細細研究古籍,或許有嚴重的疏漏,但我所知的是中國本身是沒有「文學」一詞的,我們有「文」、也有「詩」;有「書」、也有「經」,卻沒有有所謂的「文學」(文學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先進篇:「文學:子游、子夏。」孔子所謂的文學,指包括典章制等學術,也指文章博學,是學問不是文藝也)。我們有所謂「詩」言志、也有「書」以記言記事,但這些觀念都沒有為文學的題材和體裁定下任何的界限。即便我們也曾經有所謂「文以載道」 (以題材作定義) 或「文必八股」(以體裁作定義) ,但這些其實是某特定時代某種文學觀念的宣傳和壟斷,但斷然不是文學作品的必然特徵。因此即使到了現在我們也可以宣示我們的文學觀念,但卻絕對沒有權為某一作品歸類為文學與否的問題。這不是誰可以定義 (或感覺) 的問題,而是文學一詞的基本意義的問題。所以,無論任何人都不能界定金庸的作品是不是文學的問題 (因為其作品是以文字謀篇,同時其文體明顯符合小說的特徵,而小說亦很明顯是文學的一種,即使是狹義的文學意義)。相反,大家認為那種文學較為優秀、那種文學是扮高雅的文學等,是文學觀念的問題,是誰都可以談論己見,也一樣是沒有權威之分的。
究竟,談論何謂文學,其定義為何等問題,畢竟是沒完沒了的。個人認為,我們更應該去看看文學為甚麼會發生 (即紅眼所說探討一下通俗文學) 。無論俗雅、無論金庸或是四大名著,都是可資談論,都是有價值的。讓優劣觀感蒙蔽我們的眼睛而忽略美好,又何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