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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碰撞
我不是一個喜歡應酬的人,也非常認同法國雕塑家羅丹的話,他說 :
一個藝術家不應該花太多時間在應酬方面。羅丹的意思是說藝術家應
該專注於創作。我很認同他的說法;剛好我的性格就是這樣,已踏足
香港文壇幾十年,一直以來都很少出席甚麼文藝活動,詩人的約會和
約稿,都一一被我拒絕了。當然去文學月會演講和當過一兩次文學獎評
判是有的,但都是還人情債的原則下出席。之後,也全部拒絕所有類似
的活動。
我是一個慢熱的詩人,寫詩寫得很慢,我很佩服有些詩人寫得那麼快,
也很佩服可以寫每日一詩的人。你說我固執也好我都要指出;寫詩不是
玩遊戲,但是寫得快和寫得慢都不是主要問題,問題在於詩人對詩的態度。
詩人要尊重自己的行為,要尊重創作。
如果你問我,一首十行內的短詩要多少時間 ? 首先要弄清楚,我是在創作,
不是在抄詩,要抄,十行的詩很快抄完。我有的短詩寫了幾年才定稿。那為
甚麼要寫幾年?不是寫的問題,而蘊釀與構思花的時間多,另一方面,因為
生活,因為工作,要擔起一頭家,不是天天都寫,加上工作時間又長,又是
開通霄班,下班回家又十分疲倦,就是很想休息;創作的事擱在一邊了。
不過我有一些詩是直接表達感情的即興作品,都是三兩行。有些在一兩星期
發表出來,有些放在一旁,至今一直沒有發表。
這幾十年內,其中中間有十年沒有發表任何作品,因為生活困難,沒有固定工
作,創作這回事,非要等生活穩定才可以。
現在寫作都在電腦寫,最近我又在平板電腦寫作,幾年前買的一些原稿紙有甚
麼用? 給女兒作文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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